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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连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建设促进 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

来源:大连人大 编辑:未知 2023年08月31日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总书记“突出大连‘三个中心’带动作用,进一步建成‘两先区’”的重要指示要求,大连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下称“国际物流中心”)建设取得一系列进展,国际物流中心功能进一步提升,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的“两岛三湾”(大孤山半岛、长兴岛、大窑湾、鲇鱼湾、太平湾)港口集群和以海空“两港”为核心,多式联运综合运输枢纽为互联互通手段,重点物流枢纽园区为支撑的运行格局。但与国内外先进地区和城市相比,在规划建设、企业发展和服务保障等方面还存在差距,与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相比,缺少法律制度保障。

二、起草依据

《条例(草案)》主要依据《“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大连市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发展“十四五”规划》《大连市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等规划、政策文件,同时借鉴了上海、重庆、青岛等地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经验做法。

三、起草过程

《条例(草案)》经实地调研、研讨座谈和修改审查等多个环节,在起草及市司法局审查阶段广泛征求了各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财经专家顾问、部分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通过了合法性审查,并报8月1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和8月22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四、《条例(草案)》主要内容

《条例(草案)》共5章31条,包括总则、规划和建设、物流企业培育和发展、服务和保障、附则。

一是明确了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的建设目标。以构建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为重点,立足东北、服务全国、面向东北亚,逐步建成体制机制完善、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有效供给充足、连接国际国内、适应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的国际物流中心。

二是明确了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建设推进机制。由市政府承担推进大连国际物流中心建设的主体责任,通过设立议事机构,协调解决大连国际物流中心建设的有关工作;区市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各自职责。

三是明确了国际物流中心规划和建设重点根据国家部署和国际物流中心建设总体目标,编制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并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围绕枢纽、通道、网络、城乡配送、多式联运、物流大数据等领域推动建设。

四是明确了物流企业培育和发展方向。支持物流企业在标准化、信息化、绿色物流、环保节能、产业协同、冷链物流、总部经济、国际物流及转型发展方面创新发展。

五是明确了国际物流中心建设服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了完善资金、融资、用地、安全、通关和人才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措施。同时,明确了建立大连国际物流中心建设工作考核制度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