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opyright©2004-2018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版权所有
辽ICP备07008731号
大连公众信息产业集团技术支持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总书记“突出大连‘三个中心’带动作用,进一步建成‘两先区’”的重要指示要求,大连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下称“国际物流中心”)建设取得一系列进展,国际物流中心功能进一步提升,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的“两岛三湾”(大孤山半岛、长兴岛、大窑湾、鲇鱼湾、太平湾)港口集群和以海空“两港”为核心,多式联运综合运输枢纽为互联互通手段,重点物流枢纽园区为支撑的运行格局。但与国内外先进地区和城市相比,在规划建设、企业发展和服务保障等方面还存在差距,与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相比,缺少法律制度保障。
二、起草依据
《条例(草案)》主要依据《“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大连市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发展“十四五”规划》《大连市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等规划、政策文件,同时借鉴了上海、重庆、青岛等地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经验做法。
三、起草过程
《条例(草案)》经实地调研、研讨座谈和修改审查等多个环节,在起草及市司法局审查阶段广泛征求了各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财经专家顾问、部分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通过了合法性审查,并报8月1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和8月22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四、《条例(草案)》主要内容
《条例(草案)》共5章31条,包括总则、规划和建设、物流企业培育和发展、服务和保障、附则。
一是明确了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的建设目标。以构建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为重点,立足东北、服务全国、面向东北亚,逐步建成体制机制完善、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有效供给充足、连接国际国内、适应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的国际物流中心。
二是明确了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建设推进机制。由市政府承担推进大连国际物流中心建设的主体责任,通过设立议事机构,协调解决大连国际物流中心建设的有关工作;区市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各自职责。
三是明确了国际物流中心规划和建设重点。根据国家部署和国际物流中心建设总体目标,编制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并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围绕枢纽、通道、网络、城乡配送、多式联运、物流大数据等领域推动建设。
四是明确了物流企业培育和发展方向。支持物流企业在标准化、信息化、绿色物流、环保节能、产业协同、冷链物流、总部经济、国际物流及转型发展方面创新发展。
五是明确了国际物流中心建设服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了完善资金、融资、用地、安全、通关和人才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措施。同时,明确了建立大连国际物流中心建设工作考核制度事项。
中国人大网
省市自治区人大网站
大连区市县人大网站